梁芳:尽快出台海洋强国大战略

来源:环球时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2:02 

梁 芳

今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首次以党的报告形式对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做系统性的阐述,对中国全面走向海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我国将来出台国家海洋战略指明了方向。

中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海洋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却不是一个海洋强国。当前,我国海洋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威胁与挑战。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在太平洋上对我进行全方位的战略围堵与遏制。在东海、南海,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上权益争端日趋激烈,我岛屿主权不断被侵占,海洋资源不断被掠夺,区域外大国不断介入,爆发冲突的潜在威胁正逐渐加大。与此同时,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全球化已使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进入“依赖海上战略通道的外向型经济”状态,管辖海域外的海洋权益也需要维护和拓展。面对如此复杂的海上安全形势,我国有必要尽快制定和出台海洋战略,加快建立海洋强国的步伐。

海洋强国的内涵有四方面:一是海洋经济要发达;二是海军实力要强大;三是海洋管理要有力;四是海洋法规要健全。因此,中国向海洋强国迈进,必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大力发展海洋经济。2000年中国海洋经济产值仅为4000亿元人民币,而到2011年则突破了4.3万亿元,我们应力争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达10%,让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其次,海洋强国需要世界一流的海军。随着国家利益的拓展和海军能力的快速提升,海军走向远海维护国家海洋利益已成为必然。建立世界一流海军,是我国有效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应对一切海上危机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第三,整合海上执法力量,组建统一高效的海洋行政执法队伍。改变目前条块分割、互不串接、效益低下的状况,尽快形成海上综合管理机制。

第四,科技兴海,大力发展海洋文化、海洋外交、海洋教育,全方位推动海洋事业的综合发展。

第五,目前,我国的国内海洋法是法制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很难依法管理海洋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我国应尽快形成一套有关东海、南海问题的法规体系,提高综合应对能力。

第六,从普及、提高和维护三个方面下功夫,建立海洋国土概念,全面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

纵观中国历史,尽管也有郑和七下西洋的辉煌壮举,但由于海权意识的淡薄导致海权衰落,中国终因海而弱。相反,近现代资本主义强国大多因海而兴。中国建立海洋强国并非要称霸世界,而是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世界和平。▲(作者是国防大学战略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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