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十八大期间渔船不违捕不越界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6-20 10:21:57
近日,辽宁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部门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渔业生产监管,强化涉外渔船管理,确保在党的“十八大”期间葫芦岛市渔船不违捕不越界。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渔民遵纪守法意识。渔业执法人员深入渔港、渔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渔民把涉外渔船管理与国际关系、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服从管理,依法安全生产。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涉外渔船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查找问题,研究措施,加强海上作业渔船监管,坚决制止渔船非法越界捕捞。
三是开展渔船排查,随时掌握渔船生产动态。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将重点船只、重点渔港列入重点排查对象,逐港、逐村、逐船进行拉网式地排查。建立渔船海上作业日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渔船海上作业动态。充分利用渔船监控系统做好海上作业渔船的监控管理,发现违规渔船立即召回。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海陆渔业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船员组织学习培训,对违法情节严重者按法规从严处理。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了陆地督查组和海上督查组,在“十八大”召开之前开展涉外渔船管理和渔业安全监管工作督查,排查隐患,促进整改,营造稳定和谐的氛围。“十八大”期间,督查组将依据工作分工,开展经常性的渔业管理工作督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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