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全省海洋综合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省政府召开全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会议
3月15日,省政府在东营召开全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总结近年全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法制办、盐务局、山东海事局、边防总队、胜利油田管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沿海市分管海洋工作的副市长、海洋与渔业局长、交通局长、环保局长,沿海县(市、区)分管海洋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等,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陈延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海洋局海域司司长于青松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侯英民总结了全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今年工作打算,沿海七市和胜利油田管理局交流了海洋综合管理方面的经验。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玉芬主持会议。会议要求,要全面推进全省海洋综合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陈延明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要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是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海洋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海洋综合管理适应形势要求,跨上新的发展台阶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海洋开发的总体形势主流是好的,各级、各部门做了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级开始重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综合管理工作有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随着海洋开发的不断深入,海洋管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要从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海洋综合管理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对海洋资源的依赖、需求、依存度越来越高。而相比海洋的管理却远远落后于这种需求。我们必须要有清醒地认识,尽早研究抓好管理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否则将会留下遗憾,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
陈延明强调,要认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一要贯彻执行海洋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要抓好海洋综合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班子和队伍。要搞好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海洋综合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事。国家和省的“两法”、“两条例”已经出台,地方上要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还要建立健全管理的运行体制机制,做到高效权威,形成严格的办事程序。二要规范海域使用行为,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认真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权属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海域勘界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按计划完成海域勘界任务,努力减少海域纠纷事件。三要开展海洋综合整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按照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的方针,制订全省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莱州湾、胶州湾等重点海域的海洋环境综合治理。要尽快建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做好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网络,强化对陆源排污口附近海域的环境监测,提高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要重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建设,保护好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的珍稀、濒危海洋物种。要做好海洋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海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四要坚持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加强海洋执法能力建设。要不断强化海洋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海上执法人员依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搞好海上执法队伍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大海洋执法装备投入,加强海洋队伍执法手段建设。各涉海部门要整合力量,强化海上执法协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强化措施、制定预案,构建海上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五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要落实国家重大专项计划,搞好近海海洋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搭建海洋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加快海洋信息化步伐,推动“数字海洋”建设工程。要加大对海洋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关注海洋、爱护海洋、支持海洋工作的良好氛围。
陈延明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合力。沿海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海洋工作的领导,把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涉海部门要强化各自在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坚持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在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是涉及到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就要管好、办好。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使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国家海洋局海域司司长于青松在讲话中谈到,山东省海洋综合管理为全国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国海洋事业步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海洋形势发展要求必须强化海洋管理,贯彻好国务院24号文件,推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侯英民回顾总结了全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以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监察执法为重点,管理职能不断强化,管理领域不断拓展,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初步构建了较为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框架,促进了全省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指出了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在海洋开发秩序方面、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全省海洋综合管理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海洋开发管理宣传、建立健全海洋综合管理配套制度、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认真落实海域权属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海域勘界步伐、切实抓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加快海洋规划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管理队伍执法能力建设。
20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