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五年内将建一批新码头

来源:黄先耀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8:16 

本报讯 交通部副部长黄先耀日前在成都召开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论坛上表示,国家计划在2010年以前在泛“珠三角”沿海地区新建一批大型专业化码头,进一步扩大这一地区的货物吞吐能力。
泛“珠三角”区域简称“9+2”,包括中国南部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江西、四川、福建、海南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其中,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都有绵长的海岸线,承担着中国南部地区货物运输的重要职能,是泛“珠三角”内陆省区的出海通道。

黄先耀认为,在新的战略机遇期,我国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对水路运输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整体运输能力亟待提高。

根据交通部组织9省区交通部门编制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纲要》,2010年前,泛“珠三角”沿海地区将重点建设深圳和广州等沿海港口集装箱码头、湛江和惠州等大型临港工业码头、广州和虎门港成品油接卸中转基地、深圳港和湄洲湾及广西沿海港口LNG(液化石油天然气)接卸码头、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轮渡码头等,加快深圳港、广州港、湛江港和厦门港的建设。

黄先耀说,这些大型建设项目实施后,到2010年,泛“珠三角”沿海地区港口基础设施能力将明显增强,港口分层次布局进一步完善,主要港口航道基本适应到港船舶大型化发展要求。届时,华南沿海将形成多个大型专业化港区。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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