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顺利通过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7:05
10月17日,由长航公安南京消防支队政委管兆民带领的验收组一行对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进行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验收,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王义兵副局长、宋国君处长等参加了验收工作。
验收组对照“单位、船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对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自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来开展的各项消防工作,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评估。
检查组认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在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活动中,积极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不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基础台账规范,达到验收标准,准予验收。
据了解,2010年连续发生吉林商业大厦、上海静安两次重特大火灾后,公安部长孟建柱提出:“要把预防重特大火灾作为衡量消防工作成效根本标准”。公安部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旨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今后,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将按照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标准,不断健全消防规章制度,完善防火基础工作台帐,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监管和船舶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加强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消防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