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熊取胆不能简单说能或不能

来源: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8:05 

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科院院士陈宜瑜做客大河网2012“两会”会客厅,在谈到“活熊取胆”问题时,身为动物学专家的陈宜瑜说,人工养殖适度利用未尝不可,替代品研究也要进行,简单地把某种动物权益提得很高,“其实是不容易解释的”,所以,活熊取胆不能简单说能或不能。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地球上任何一个物种,都应受到同样的关心和保护。物种灭绝速度的加快,自然平衡状态破坏,必然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陈宜瑜说,网友关心“活熊取胆”这个问题,很正常,他自己也很关心,但虐待动物和动物保护的概念有差别,一个是动物权益的问题,一个是动物生存的问题。

陈宜瑜的观点是,对濒危动物,坚决要保护,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对一些能人工养殖满足人类需求、不影响其物种生存延续并且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商业活动的动物,简单的对其某种权益提得很高,“其实是不容易解释的”。

“比如老虎,属于濒危动物,即使是人工养殖的,即使老虎是自然死亡的,虎骨也不能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这是担心因为商业活动而引起对野生老虎的杀戮。”陈宜瑜说,熊的濒危程度没有老虎那么高,同时按照国家规定,这一类动物在人工养殖条件下,是可以适度进行一些商业活动的,但在用熊胆制作药品时,思考、研究能不能用其他物品代替很重要,也是必须的——中医理论认为动物源的药物有效,但现代科学对其成分分析的结果并不支撑中医这些理论,可仅凭这些分析的结果,也不能就定论这类药物无效——后人在这方面仍需做大量的研究工作。

陈宜瑜举例说,人类在自身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人工养殖牛、羊、猪、狗等动物,更好地满足了自身的生存和需求,现在简单地提出不能虐待哪一种动物,意见本身值得商榷。所以,对“活熊取胆”这个事,他认为不能简单地说能或者不能,关键权衡人类养殖动物满足自身需求时的利弊得失,使用过程中,“适度”是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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