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子孙留片碧海蓝天 山东海洋生态建设综述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9:38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把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蓝色生态屏障,作为落实生态山东建设重大部署,推进蓝黄两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此基础上,对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细化量化,制定了近20项具体的量化指标,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落实的时限。还加强与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了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整体合力。

强化海洋环境监测,严格控制海域污染和陆域污染源,认真解决突出的海洋环境问题。一是多方筹集资金、完善体系建设。实施了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规划,累积投入1.2亿元,其中省级投入8000万元,建立各类实验室180个,配齐了监测车、船及相应的仪器设备,形成了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站为基础的功能完善、覆盖全面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目前正组织制定2012—2015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重点组织开展了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风险监测、海洋环境监管监测、公益服务监测和各种专项监测,并把渤海等重点海域的监测和潍坊滨海新城等区域性用海的监测纳入工作重点。三是注重产品研发。在做好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创新开发丰富多样的环境监测产品,加大社会化推广,针对不同需求开展差异化监测评价,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严格海洋环境监管,以规范工程环境影响为关键环节,努力减轻海洋工程环境压力。把规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作为关键环节,严把环境准入,减轻了海洋工程的环境压力。一是坚持“一票否决”,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海岸与海洋工程项目实行严格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坚持“一票否决”,近三年全省否决和调整建设用海项目30多宗。二是规范海洋环评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了环评报告书预审制度、专家咨询评审制度、厅审委会审查制度、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核准制度、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三是严格区域用海环境监管。加强区域性用海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性用海坚持在统一编制用海规划的同时,严格按要求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篇章,并认真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初审,提高区域性用海的环境影响评价门槛。今年还重点组织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与区划,准确掌握全省近岸海域的环境风险源。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以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为目标定位,加快构建强大的蓝色生态屏障。组织开展现有保护区的本底调查,摸清各类涉海保护区的底数和空间分布,建立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海洋与渔业海洋保护区86处,保护区总面积108.1万公顷。重点养增殖区和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扎实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与治理。加大对乳山潮汐湖生态修复与海岸整治工程、寿光小清河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项目等有代表性项目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强破损岸线的修复,提高生态保护水平。去年以来,在海岸带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已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

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创建。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已经确定日照、威海、长岛3市(县)作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和损害赔偿工作。目前已经对30余个项目开展了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的征收,强化了对海洋开发利用的政策和制度约束。(李剑桥 崔洪国 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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