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钓鱼岛主权和海洋权益座谈会部分专家发言摘要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01:32 

中国海监常务副总队长 孙书贤 强化维权执法维护我国主权和海洋权益

日本所谓“国有化”钓鱼岛是日本单方面改变钓鱼岛现状的重大事件,是对我领土主权、国家尊严、民族感情的严重挑衅。钓鱼岛是历史遗留、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地标,与东海划界及海底资源开发性质不同,没有后退的空间。日方的所谓“购岛”以及“国有化”行为,损害了我国的主权和发展利益,是对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侵犯。

钓鱼岛问题的解决将是长期的和艰巨的任务,应从战略高度加强谋划,把握全局,远近结合。面对当前钓鱼岛的形势,我们应:一是正视美国的干扰。美国是东海问题的始作俑者,钓鱼岛争端成为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桩脚”,钓鱼岛问题的解决不能回避美国这一因素,我们应正视美国的干扰。二是加强海峡两岸合作。出于对美国的战略需求以及对日本存在的历史情结,台湾当局始终对日本抱有幻想。日本所谓“国有化”钓鱼岛之后,海峡两岸应该通过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我国在钓鱼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此外,面对钓鱼岛的形势,我国应尽快加强海监维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维权执法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力度,坚决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司长 吕彩霞 依法加强钓鱼岛的行政管理

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日之间的斗争是长期、复杂、艰巨的,我们必须有打持久战的耐心、有处理困难问题的准备,同时更要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建议加强钓鱼岛的权属管理。依照我国法律,钓鱼岛及附属岛屿和周边海域都属于国家所有。应将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列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名录,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在规划管理上,根据《海岛保护法》的要求,建议开展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及海域的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在名称管理上,建议进一步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及周边海域上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和位置坐标。在领海基点保护管理上,根据今年9月11日国家海洋局印发的《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建议开展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选划工作,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国海监有权依法予以查处。在资源调查上,建议尽快开展海岛及周边海域的资源调查。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及周边海域的监视监测。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所长 王校轩 做好一切准备,应对复杂情况

近年来,由日本政府搞出的“购岛”闹剧,引发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日本政府和右翼势力的谴责,我国政府也出具了一系列维护钓鱼岛主权的证据,但日本政府和右翼势力并没有收敛,反而更加恶劣。日本首相将会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钓鱼岛问题,对中国显示强硬态度,可以预见,中日钓鱼岛争端将会长期存在,并愈演愈烈。我们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任何复杂情况。

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以后,两国老一代领导人曾就钓鱼岛问题达成共识,即钓鱼岛问题一时解决不了,可以先放一放,搁置争议。正是这样的共识才有了40年的中日友好关系,但近几年日本不断挑起钓鱼岛争端,把钓鱼岛争端实际推向冲突化边缘。我认为应把搁置争议调整到强化争议、坚决反击,调整完善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指导性政策,改变被动接招的局面,把握有利时机,彻底解决争端。我们应该按照循序渐进、主动作为的原则,确定钓鱼岛主权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打牢维护钓鱼岛主权舆论和法理基础,开展常态化维护钓鱼岛主权行动,以实际行动捍卫钓鱼岛主权。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开发生产部副总经理 孙福街 加快东海海域勘探开发步伐

我国东海海域面积约20.75万平方公里。其中,中海油自营勘察26个矿区,面积约12.5万平方公里。东海盆地探明地质储量石油约3500万吨,天然气约650亿立方米。目前,我国在东海已投入开发3个油气田,建有两座综合平台,海底管线1110公里,在建一座平台和海底管线127公里。

按照远景规划,到2030年,我国将在东海海域建成若干开发体系,为长三角乃至整个华东地区的能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到2015年,我国在东海的油气产量将达到300多万吨,2020年达到600多万吨。与此同时,东海油气资源勘探也面临着不少的挑战:一是地质条件复杂,勘探开发难度大,东海油气储量50%都在4500米以下,都属于深采和超深采。二是海况恶劣,东海每年7月~11月为台风季节,台风最大风力可达18级,每年10月至次年2月为季风季节,平均风力为9级~10级,因此海上大型作业最佳时间仅在每年3月~6月。三是地缘政治敏感,东海海域勘探开发受外交风险影响较大,重点项目距离日方主张的所谓“中间线”较近,地缘环境复杂,作业期间经常受到日方飞机、舰船干扰。总体而言,东海海域基本具备了大规模油气勘探评价及开发的基础和条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国家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东海海域油气勘探开发步伐。

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副主任 居礼 强化主权意识,积极维权护渔

钓鱼岛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有着包括绿鳍马面鲀、黄鳍马面鲀、剑尖枪乌贼、短尾大眼鲷等数十种重要经济鱼种,年可捕捞量高达15万吨以上,经济效益良好。据统计,每年进入该海域作业的我国渔船有1000艘左右,作业方式主要为拖网、灯光围网、灯光敷网等。近年来,日方逐步强化了对我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的控制,登临、驱赶我在钓鱼岛海域作业的渔船,严重影响了我渔民的正常生产活动。针对日方逐步强化对我国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控制的情况,中国渔政加大了钓鱼岛海域护渔维权力度。2010年,中国渔政对钓鱼岛海域实施常态化护渔维权巡航,对日本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理、有利、有节的维权斗争,坚决维护我主权权益。

下一步,中国渔政将继续强化主权意识,积极开展护渔维权:一是强化钓鱼岛海域巡航执法;二是多举并行实现我渔业权益,加强对钓鱼岛海域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是加强与国内海洋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以保护我渔民权益,捍卫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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