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自贸区联合可研报告摘录与解读
中日韩自贸区可行性联合研究报告认为,中日韩三国的农业和渔业产量在世界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农业发展都面临农业土地减少和农民老龄化等问题。为保护本国农业发展,中日韩三国都对农产品实行了关税配额管理。在渔业贸易中,除关税外,日本还对部分渔业产品实施进口配额。
为加强中、日、韩三国在农业、渔业和林业方面的竞争力和提升三国消费者的福利,三国应通过建立中日韩FTA,削减对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为贸易投资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进而使三国的农业、渔业、林业贸易进一步扩大。同时,应当以适当方式处理在这些领域的不同看法,建立三方共赢关系,并对各国的相关敏感领域给予适当关注,促进农、林、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使三国的消费者受益,并使三国的整体国民福利得到改善。(摘自“货物贸易:农业、渔业和林业”)
解读
三国在世界农业生产中占有很大比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很多初级农产品的产量排名世界第一,如大米、小麦、棉花、猪肉、家禽、水果和蔬菜等。由于三国的农产品互补性较强,三国间产业内贸易发展迅速。日本一直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也是亚洲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2009年中国对日本和韩国的农产品出口分别为50.887亿美元和18.343亿美元,而进口则分别为2.472亿美元和1.936亿美元。2009年韩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为8.999亿美元,进口为3.042亿美元。由于农业的特殊性,三个国家都对小麦、大米等主要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建立中日韩FTA后,消除和减少农产品贸易中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将使三个国家分享自由化的潜在利益。中国将对日本和韩国增加蔬菜和水果等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出口,而日本和韩国将对中国增加高附加值加工产品出口。
2009年三国渔业产量占世界的42.3%,其中中国渔业产值达到5626亿元人民币,总产量达到5110万吨;日本的鱼类和水产品产值1.5万亿日元;韩国渔业总产值为6.9万亿韩元。三国渔业部门存在互补关系。中国在淡水渔业方面更具竞争力,日本和韩国在海洋捕捞渔业上更具竞争力。建立中日韩FTA后,三国间的渔业产品贸易范围将扩大。中国将可能增加对日本和韩国劳动密集型初级渔业产品的出口,而日本和韩国将增加对中国高附加值渔业加工品的出口。另外,三国在林业贸易方面存在较大发展空间,中日韩FTA的建立将为三国消费者带来更多潜在的收益。
粮食安全是中日韩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农产品方面,各国都实行关税和非关税管理,特别是日本实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和“碳标签制度”等,限制了中日韩之间农产品贸易。由于FTA生效后,各国原有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须大幅削减,所以,日韩认为自贸区可能在三边农产品贸易上产生非对称效应,并可能导致农业部门收益在三国间不平等分配。中国认为农业部门竞争力受一系列因素制约。虽然三国渔业存在互补性,还共享特定渔场及渔业资源,但中日韩FTA积极效果可能会受一些因素影响而减弱,如渔业资源减少、捕捞及养殖成本增加,以及来自其他FTA伙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等。只有采取适当的渔业资源管理措施,才能保证渔业可持续发展。在林业方面,由于三国地理的临近及植物群的相似性,各国担忧随着三国林业产品贸易量增长,林业管理水平下降的风险会越来越大。各国必须采取积极态度,为农、林、渔业部门的贸易投资活动提供便利,以实现可持续和健康的发展。
青岛与日韩有着特殊的地缘优势。在青岛出口结构中,农产品一直是优势的出口产品,2011年青岛对韩、日农产品出口6.19、10.08亿美元,分别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2.4%和20.3%。青岛要抓住自贸区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少的机遇,通过提高蔬菜、水产品等产品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农产品由加工向精深加工全面转型,提高对日韩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来扩大出口规模;可以建立农产品合作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根据日韩进口商的需求,从日韩引进优良农产品品种在中国种植然后销往日本扩大贸易规模。利用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政策,大力发展海洋第一产业,加快建设现代海水养殖基地和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扩展对日韩渔业产品贸易。同时加强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等方面与日韩科研机构和企业拓展交流和合作;推进在农产品、海水产品质量标准等领域的合作。加速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推动木质板材、家具和地板等林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在林业方面与日韩有更广阔的合作。
(青岛科技大学东北亚发展研究中心 蔡苏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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