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首家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落户温岭 经营水产品生意

来源:中国水产养殖网   发布时间:2014-06-08 14:42:48 

918日,常在温岭松门做水产生意的台湾居民罗某,从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一份“温岭市松门某水产品经营部”的个体营业执照。据悉,这是我市核发的第一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执照。

为鼓励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创业,不断深化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今年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了《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部分省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自201211日起,台湾居民在北京、上海、浙江等九省市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由经营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直接予以登记。以前,台湾居民向当地工商部门申领执照,必须通过合资、合作或独资的方式以外资企业审批等方式。

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和餐饮业,不包括特许经营。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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