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施行 遇台风橙色预警时学校应停课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2015-05-20 18:09:08 

8月28日,记者从海南省气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起,《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跨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其中,《条例》规定了在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出后学校应停课等内容,成为全国首个分灾种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条例。

据了解,《条例》突出了七大亮点:一是扩大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范围,促进气象灾害损失最小化。 《条例》明确了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播发气象预警信息的义务,以及政府发布公告的责任,特别是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出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实时向气象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明确应急处置措施,促进社会共同参与。《条例》明确了海南影响最严重的气象灾害——台风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措施。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政府领导的防御机制。四是加强对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益。五是强调规划论证,促进以科学评估作正确决策。六是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七是加强三沙监测站点建设,进一步推进海上气象服务。

7月17日,《条例》在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 《条例》围绕强化政府管理、集约社会资源、满足群众需求的目标,加大了对台风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规范力度,突出预警信息传播、农村灾害防御、三沙市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等内容,具有鲜明的海南地方气象灾害防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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