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讯
检查组乘坐海监艇自港口出发,途经高公岛、核电站周边海域至徐圩新区沿海,登检30万吨级航道施工作业船舶2艘。重点检查已审批项目执行海洋工程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保措施情况,以及区域性用海吹填项目的海洋污染防治情况等。经检查发现,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均按规定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污染物排放设施、编制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等,海洋工程整体运行规范有序。
在检查中,各部门积极配合,统一行动,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避免了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掌握了辖区海域内海洋工程项目建设现状,实践了多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收到了预期效果。(王 健)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