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长岛积极创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7-03 10:20:18
8月23日,国家海洋局在北京召开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相关材料研讨会议,长岛县作为山东省拟申报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三个备选区域之一,参加了国家海洋局本次打分测评。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沿海市、县人民政府须逐级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海洋局审批,通过考核评估的沿海市、县,经国家海洋局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今年年初,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就促进沿海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动沿海地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和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10-15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是深入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于烟台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打造海洋经济强市,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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