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出台政策扶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根据市南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区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该区每年将安排可支配财力的10%,设立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奖励、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对新引进的商务金融、总部经济、航运服务、科技产业、时尚商业、商务旅游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和项目给予扶持。其中,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根据企业的投资规模、总部层级和产业拉动作用,给予开办费、办公用房租购补贴;对该区新引进、新注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航运服务企业给予扶持,对获得国家
为鼓励蓝色经济体集聚发展,该区对新入驻重要蓝色经济载体的涉海法人企业,将给予扶持和办公用房租购补贴,对每年重点扶持的十个蓝色经济项目给予贷款补贴或奖励。
在抓大扶强的同时,市南区将对科技型、民生服务类等中小企业给予相应的扶持补贴。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服务业驰(著)名商标、名牌等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对中小企业兼并重组、连锁经营、制定技术标准、展会费用等给予扶持;对于中小企业的优质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此外,该区还首次提出,对私人博物馆、美术馆等新兴特色中小文化企业给予补贴;对开办具有一定规模的青岛特色旅游纪念品商店、开发青岛特色旅游纪念品方面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
去年,市南区拿出1500万元,对区域经济贡献突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副区长陈伟说,此次出台的十条促进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目的在于通过财力扶持,优化经济环境,引导现代服务业经济集聚发展,将市南区打造成为商务功能完善、现代气息浓厚的青岛国际商务核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