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成功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实现阳光操作

来源:滨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19:02 

山东省滨州市在借鉴吸收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形成了自己的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实行监管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监管部门与交易机构分设,建立了“一组、一办、一中心、行业监督、行政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一组”即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办”即领导小组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设立办公室,“一中心”即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监督”即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在中心设立监管办公室依法履行法定的监督职能,“行政监察”即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心派驻监察室依法实施监察。

滨州市按照“统一管理 、电子支撑、网上交易 、全程监控”的要求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量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是中心的一大特色,也有效保障了交易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成功运用了电子监控、电子认证、电子签章、信息网络、数据加密等十多项电子信息技术,基本实现了交易活动的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例如:一、建立了网上报名、投标企业会员库系统,投标人在网上注册为会员之后,在家、在办公室就可以实现投标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书,这有效杜绝招标过程中虚假招标等违规行为。二、建立评标专家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短信确认和抽取结果密函打印系统,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半小时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通过密函打印的方式对专家名单进行保密,这有效杜绝了评标环节人为因素的干扰。三、建立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系统,实现投标保证金、相关费用设立虚拟账户、网上支付和结算等,全过程完全网络化操作,形成了便捷、高效、安全的资金管理体系。四、在受理区、开标区、评标区现场设置了58个视频监控点、31个拾音点,总监控室设有16路监视器,对交易活动全程进行无缝隙、全时段的音视频监控与录制。同时,可以将数据监察、视频监察信号传送到省监察厅的科技防腐平台,接受省厅远程监控。总之,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使交易活动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公正透明。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还处在运行的初步阶段,在平台运行与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待完善和改进之处。滨州市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和范围。在稳步推进现有交易事项进场的同时,积极督促市直、四区各类应进场事项全部进场交易,列出入场时间表,不断扩大交易范围,实现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的“一场通”,确保交易种类、规模实现重大突破。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交易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交易功能。坚定不移地推行网上开评标工作,进一步优化系统设计,使系统易学易用,加大培训力度,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专家库建设,加强对专家的管理评价,积极引入市外专家,建立资深专家库,与外市建立专家共享共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招标企业、代理机构、拍卖企业等在内的会员库建设,扩大范围,培育市场。五是进一步打造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绕“两区”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中心的辐射承载功能,切实提升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吸纳更多的周边地区客户来中心交易,将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成一个立足滨州、服务“黄蓝”、辐射外埠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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