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调度资金3000万元用于农业渔业灾后复产补助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20 18:21:04
2012年夏收夏种以来,江苏省淮北地区持续干旱少雨,部分地方出现较重旱情,水稻、旱作物播种推迟。近期,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降雨,淮北地区出现强降雨,局部旱涝急转,给当前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省财政及时了解灾情,调度资金3000万元,积极支持受灾地区灾后恢复生产。农业灾后复产补助资金涉及连云港等受涝灾地区,前期旱情较重的徐州、连云港、宿迁以及盐城、淮安的部分县(市、区),用于因旱、涝受灾的农作物、高效农(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的化肥、种子(种苗)、农药等补助,其中:20%部分用于渔业灾后复产补助。补助资金下拨到市、县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专项用于灾后复产支出。补助资金发放可以采取以化肥为重点的实物补助,也可以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用于灾后复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