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首次对违法盗采海砂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蓬莱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8:21:54 

近日,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在蓬莱登州浅滩违法盗采海砂一案正式宣判,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50万元,鲁长升号采砂船船长梁东新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悉,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鲁长升号采砂船,于2011915在海洋特别保护区登州浅滩非法采挖海砂时被查获,当场扣押海砂200吨,价值人民币8000元。另查明,201068鲁长升号采砂船在蓬莱登州浅滩非法采砂时,已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此次违法采挖海砂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标志着蓬莱对违法采挖海砂行为真正“叫停”。 近年来,蓬莱市成立了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海洋渔业、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积极开展非法采挖海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违法采挖海砂现象基本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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