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高海洋管理水平 为推进蓝色经济助力
提高海洋管理水平 为深入推进蓝色经济区加油助力
——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之际专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于成璞
一、服务蓝色经济区战略和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科技兴海示范区
二、加强海域综合管理,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
三、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完善渔业“五大体系”,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渔业发展示范区
今年 6月8日,是第四个“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海洋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蓝色国土”观念、提高全民的海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是开展好 “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任务。日前,记者就当前我市海洋管理的基本情况、主要任务和如何提高社会海洋意识等问题专访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于成璞。
记者:青岛是历史悠久的海滨城市。加强海洋管理,是维护青岛城市特色、促进青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更是当前实现率先发展、推进蓝色跨越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青岛海洋管理工作有什么特点?
于成璞:青岛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滨海旅游度假胜地,是中国著名的海洋科技城,也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帆船比赛承办城市。青岛海洋资源丰富,区位条件良好,所辖海域面积约12200平方公里,海岸线710.9公里,沿岸海湾49个,海岛69个,其中无居民海岛60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管理,紧紧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结合青岛实际,大力实施了“环湾保护、拥湾发展”以及打造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实现蓝色跨越等发展战略,全面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全市海洋规划与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海岛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海洋科技和公益服务成效显著,海洋维权执法工作卓有成效。总的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海洋经济发展日益加快。2011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1890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660亿元。海洋经济总产值约占全省23%,占全市GDP的12%。二是海洋法规规划体系逐步健全。先后出台了《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等5部地方性法规,编制完成了《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青岛市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三是海域海岛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认真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制度,为董家口港区、北船重工、海湾大桥、海底隧道、港中旅海泉湾等80余个全市重点项目提供用海服务。截至2011年,全市累计审批工程用海项目152宗、征收海域使用金22.2亿元,征缴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四是海洋环保工作成绩突出。全市建有4个海洋保护区,总面积14000多公顷。海洋环境监测逐步加强,监测点位和频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海洋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清洁、较清洁水域面积占近岸海域总面积的98.8%,近岸海水水质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一位。五是海洋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编制完成赤潮、浒苔、风暴潮等11个海洋应急预案,完善了海洋动态监视监测监控、水文水质监测、赤潮浒苔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增强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功战胜历史罕见的浒苔灾害,确保了奥帆赛的顺利举办。六是海洋执法水平不断强化。全市现有海监、渔政执法船艇22艘,执法人员近400名。海洋监察执法常年坚持开展 “海盾”、“碧海”、“蓝箭”、“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围填海、破坏海洋自然保护区、无居民海岛等案件,维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渔政执法结合“护渔”专项行动,加大休渔期渔船监督管理,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格涉外渔船管控,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近年来,我市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单位”,连续多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 “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国海洋综合管理特等奖”。2008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被国家海洋局授予“抗浒苔保奥帆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全市海洋管理工作水平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
记者:当前,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科学发展 实现蓝色跨越 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海洋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于成璞:市十一次党代会指出,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青岛被定位为核心区域的龙头城市,再次历史性地承担起了国家使命,青岛迎来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强调在新的征程上,必须在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推动海洋要素融入城市发展,努力实现蓝色跨越;提出了“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战略目标。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站在高起点、坚持高标准、谋划新发展,围绕培育壮大海洋产业、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开发建设和高水平规划建设蓝色硅谷,进一步提高海洋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全市形成链条完善、技术先进、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以董家口港区、保税港区为依托构筑创新开放的现代化国际新城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成果孵化中心、人才集聚中心和海洋新兴产业培育中心,早日将青岛建设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先行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核心区、海洋自主研发和高端产业集聚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当前,海洋管理特别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提高蓝色经济区建设服务水平,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保障全市重大用海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海洋”工程,提升海洋信息服务水平。大力实施科技兴海,发挥院校、人才优势,发挥海洋人才高地的作用,积极转化海洋与渔业科研成果,为推进蓝色经济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服务。二是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促进科学管海用海。坚持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功能区划,推动沿海一线和内陆纵深统筹。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完善项目用海审批程序,健全海洋环境评审机制。推进我市岸线整治及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相关工作,实施重点海湾、海岸带、海域、海岛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提高保护利用水平。三是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促进海洋生态建设。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力度,提升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效能。深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我市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完成《青岛市海洋保护区规划》编制,为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奠定基础。四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执法效能建设。加强海洋与渔业法规建设,提高社会依法用海意识。提高海洋执法监察水平,加大对胶州湾、前海一线及周边海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填海、严格控制盗采海砂、严格控制休渔期管理、严格控制往海里排污,切实维护好用海秩序,保护好海洋资源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有力”的执法队伍。五是提高海洋宣传工作水平,促进海洋文化建设。鼓励开展海洋文化研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开展海洋文化宣传活动。建立一批海洋文化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参与办好中国青岛国际海洋节等大型涉海节会,提升海洋公益文化服务水平。
记者:今天是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我市在加强海洋宣传、提升海洋意识方面有什么打算?
于成璞:近年来,我们在加强海洋宣传上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连续多年开展了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筹办和参与承办了海洋科技与经济发展国际论坛、蓝色经济区发展高层论坛、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海洋节、海军节、中国国际航海博览会等重大节会,为提高社会海洋意识,加强经济文化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加大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上的宣传力度,在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设立了《海洋动态》专栏,在青岛电视台设立《海洋预报》节目,还创新工作方法,举办了青岛“海洋与渔业杯”动漫大赛,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了宣传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浓厚氛围。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社会各界对海洋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突出表现为有的单位和个人海洋意识和“蓝色国土”意识还比较淡薄,无视有关法律法规,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破坏海洋环境的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说明我们海洋宣传工作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必须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抓紧抓好。
实践证明,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对进一步增强全民海洋意识,促进全社会认识海洋、关注海洋、保护海洋和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要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为契机,多部门、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海洋意识。同时,要把海洋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宣传活动经常化、规范化。要围绕当前全市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海洋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增强群众的海洋法制意识;要加强重点海洋项目建设宣传,增强海洋资源合理利用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利用海洋资源的理念;要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宣传,广泛宣传报道我市举办的“防灾减灾日”、“渔业增殖放流”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保护环境、爱护海洋”的理念;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海洋环保公益活动,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海洋环保活动,引导全体市民参与到关心海洋、热爱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的行动中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