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抢滩中日韩自贸先行区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8:40:51 

驻鲁记者 杨瑾

513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投资贸易协定,决定年内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方倡议,利用山东毗邻日韩的区位优势,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并积极考虑在日韩选择合作的区域,建立三国产业合作基地。

消息一出,与日韩拥有经贸合作及地缘传统优势的青岛成为焦点城市。青岛正面临着新的机遇。

难以比拟的优势

“青岛在中日韩经济圈中地理位置优越,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密切,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在日前举行的中日韩自贸区(青岛)高层学术研讨会上这样表示。

专家认为,青岛在中日韩合作的框架中具有地缘文化的优势,和韩国、日本距离非常近,是重要的港口城市和与日韩合作的桥头堡。青岛产业优势显著,在青岛投资的日本。韩国企业规模已形成了集聚效应。此外,人才优势明显,青岛有长期与日韩交往的政府管理部门,有大批适应市场的企业和深知各方规则、文化习惯的一些人才。

据悉,青岛作为我国最早与日韩开展经贸合作的城市之一,也是全国范围内日韩投资企业最为密集的城市。截至目前,青岛已累计批准日资项目1848个,韩资项目11000个,实际利用日资34亿美元、韩资132.4亿美元。韩国已成为青岛第一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三大贸易伙伴,日本成为青岛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二大贸易伙伴。

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青岛市累计接待日韩游客分别超过70万和100万人次,常住青岛的日韩人口近10万人。青岛及周边地区已开通11条空中直达日韩航线,20条日韩海运航线。青岛已经成为日韩人士往来和海外投资的第一站。

发挥港口优势打造自由港

青岛优越的港口位置,也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建设最大的优势。青岛可以争取建立董家口保税港区,推进前湾保税港区成为自由贸易港试点,加强中日韩区域主要港口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双方的贸易规模,积极拓展以青岛为中转,内地转出口至日韩的贸易航线以及日韩货物出口东北亚的港口运输中心。

张燕生认为,青岛应在东北亚一体化方面先行先试出一套高标准、高质量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劳工标准、环境标准、投资保护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服务业管理标准、产品安全标准等一系列新的规范。

张燕生还认为青岛要打造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发挥港口优势打造自由港,打造跨境的国际化综合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竞争优势,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挥制造业基础雄厚优势,推动龙头企业成为创新驱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部副部长赵晋平认为,面对新的形势,青岛一是要巩固现有的优势,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大力发展制造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包括在人工成本、配套环境、政策支持等方面提供好的发展条件。二是培育新的优势,依托产业优势,实现产业创新,发展以供应链整合为特点的2.5次产业,在发展品牌,研发新产品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三是巩固人才优势,拓展人才规模,引进国际化人才,缩短迈向全球性大跨国公司和国际化城市的距离。

争取先行先试

山东省正集全省之力,汇聚高端生产要素,致力于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与日韩发达的经济要素之间的对话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对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具备了先决条件。

青岛不仅是山东省对外开放的门户,还拥有与日韩往来的重要凭借——青岛港和保税港区。经过前期运营与实践,青岛保税港区被认为是中韩自贸区先行试验区的第一步。青岛市副市长姚坚日前表示,青岛围绕在西海岸经济新区正在建设中日、中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的工作已经展开专门规划,将重点探讨设立中日、中韩创新合作园的可能性。

山东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也建议,半岛蓝色经济区应抓住中日韩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机遇,依托青岛保税港区,整合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相关出口加工区,按照“境内关外,全面放开;物流主导,综合配套;区港结合,协调发展;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目标模式,积极争取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行区;努力在区域监管、区域功能、行政管理、发展地域、政策法规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实现货物流通自由、资金流通自由、人员进出自由。率先在物流、贸易、金融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形成以物流为主导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雏形,为加快建设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结合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青岛将在西海岸进一步推进中日韩的产业合作,包括产业合作的创新园区,并就建设中日、中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的工作展开专门规划,将重点探讨设立中日、中韩创新合作园的可能性。“目前,我们正密切关注谈判进程,积极争取将青岛作为先行先试的示范区。”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说。

青岛市政府近日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提升我市与日韩经贸合作水平实施方案》。这意味着青岛已进入角色,进入跑道,正面向新的开放机遇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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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FTA)是指国家(地区)之间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结成的经济贸易集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组织形式。

按国际惯例,设立自由贸易区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便利的交通;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源、运输、通信和住宅;有效的服务体系,包括银行、保险、海关、商检、仓储等服务部门以及良好而充足的专业人员,优惠的投资政策,完善的法律、法规等。在这样一个区域内,成员间彼此开放市场,废除关税和数量限制,成员的商品可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仍保持各自对非成员国(地区)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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