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岸侵蚀加剧 能否加强立法保护?

来源:南海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8:41:15 

南海网2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婷婷)海南的美丽在于淳朴的民风、长夏无冬的天气、细软的沙滩、湛蓝的海水。然而,随着海南岛的开发,海南的海岸线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民盟海南省委员会向政府建议,要尽快出台“海南省海岸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海南海岸侵蚀还在进一步加剧
海南省海岸线全长约1618公里,其中80%为沙质海岸,目前海南被侵蚀的海岸带约740公里左右,而且局部地段海岸线被侵蚀的程度较为严重,主要集中在文昌、三亚、洋浦、澄迈、海口等市县岸段。据国家海洋局2006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全国八处重点监测的海岸侵蚀海岸中,海南就有两段,分别是海口市新海村海岸、镇海村海岸。镇海村海岸段监测结果表明,2003年至2006年,海岸侵蚀长度达1539m,平均侵蚀宽度3.0m,最大侵蚀宽度8.0m。近年由于镇海村的渔港外弧形防波堤的修建,人工岸线增加,海岸侵蚀范围减少,海岸相对稳定。但在2006年至2009年间,海岸侵蚀的长度依然有700.0米,年平均侵蚀宽度为5.0米,年最大侵蚀宽度为9.0米,年侵蚀面积为3500.0平方米,而且相邻岸段海滩的侵蚀程度加剧。现场调查的结果亦表明这两处海岸的侵蚀还在进一步加剧。
尽快出台“海南省海岸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海南省海岸地段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黄金区域,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推进,海岸线近缘的陆地越来越显得珍贵,特别是在城市境内及旅游区域内的沿海岸段,如不进行科学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因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会上升,海岸侵蚀也会加重。为此,民盟海南省委员会向各级政府建议,尽快出台“海南省海岸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科学保护沿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生态安全。
为加强海南省海岸带的综合管理,有效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和资源,防御自然灾害,合理开发海岸带资源,保障海岸带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海南省海岸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
在“条例”中重点体现海岸带区域内实行分区管理制度。根据海岸带规划,划定控制区和一般管理区。在海岸带控制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毁林、开荒、采沙、取土、采矿、挖塘、建坟、盗伐滥伐海防林以及其他损害海岸带生态环境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控制带内禁止开发建设,但对公共安全及服务必需的建筑物和必须临近海洋(海域)的项目除外。
在海岸带一般管理区,可进行合理的开发活动,但禁止搞破坏海岸带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和开发项目。
在“条例”中,采用退缩线的办法划定控制区和一般管理区。海岸退缩线要经科学研究后制定。退缩线向陆一侧至海岸带陆侧边界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退缩线向海一侧至海岸带海侧边界区域为控制区。退缩线向海一侧为不可建设区,但对公共安全及服务必需的建筑物和必须临近海洋的项目除外。
在“条例”中,把海防林建设与保护改称为景观海防林建设与保护,在海岸线与退缩线之间的控制区建设海防为主,景观为辅的景观海防林,在退缩线之后的一般管理区,如还需要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可建设成景观为主,海防为辅的景观海防林。共同构成至少距海岸线200m宽的具有海防功能又具有观赏功能的景观海防林,确保海岸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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