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福建省长乐市沿海渔民收拾渔具,准备伏季休渔(上图)。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30日讯 从5月1日12时起,福建开始实施2012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海域禁止拖网、围网、耗刺、陷阱、杂渔网具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为此,福建省要求,所有渔船在休渔开始之前必须停靠入港,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