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细则

来源: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9:00:37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于近期出台了《烟台市水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细则》)。

《考核评价细则》从组织管理、责任落实、质量整治、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设十二个考核大项,31个考核项目,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各县市区创新质量监管工作和临时交办工作为加分项,总分5分。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年终将组织质监、渔业、渔政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对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完成各项年度工作计划较好、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的先进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组织领导不力的给予批评,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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