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海域动态监管系统传输网络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钱秀丽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5:22 
为保障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传输网络的正常业务化运行,根据《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及有关规程,近日,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印发了《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传输网络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负责传输网络运行的指导和协调;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传输网络业务化运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具体负责网管平台运行、传输网络安全、国家及省级传输网络运行和维护,指导省内传输网络运行;省、市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负责本级传输网络运行和维护。传输网络实行网络管理员运行保障机制,各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本级传输网络日常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传输网络实行连续运行,建立值班和定期巡检制度;传输网络实行故障报告制度,各级传输网络节点应制订传输网络故障应急措施和处置预案。
此外,该办法还对传输网络的节点准入、地址分配、网络安全、实时监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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