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批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山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修测的山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此前,该成果经过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组织的内业检验、外业检测、总结验收等程序,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报请省政府批准。这一成果属于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对于依法科学规范管海,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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