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启动奥运海底光缆保护行动

来源:记者杨 璇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6:00 
记者杨 璇报道 为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的海底电缆保护工作,继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之后,国家海洋局又于7月20日启动了“2008奥运海底光缆保护行动”。此次行动为期2个月,从7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管理的海洋行政执法队伍———中国海监总队承担。
保护海底电缆、管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齐心协力,共同保护。《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确立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海底电缆、管道的所有者和海上作业者共同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的原则;规定了普通社会公众有保护海底电缆及管道的义务,有检举和控告破坏、危害海底电缆及管道行为的权利;同时根据共同保护的原则,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底电缆、管道的所有者和海上作业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海上不同的作业者就需要严格遵守保护区制度,履行海上作业限制制度;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则应对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和海底电缆管道的线路等设置标识,履行标识制度。
为履行保护规定确立的巡航检查职责,2008北京奥运期间,中国海监队伍将根据《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全海域海底光缆巡护为执法工作重点,全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海底光缆的行为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于在海底光缆路由两侧各2海里范围内发现的违规行为,中国海监将以防范和劝阻为主;对于在海底光缆保护区范围内的挖砂、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光缆安全的海上作业,中国海监则采取执法行动,运用强制驱离等措施,严厉查处。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措施,严格保障海底光缆安全,为2008奥运会提供稳定的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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