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论证环评质量 实现科学合理用海

来源:钱秀丽   发布时间:1900-01-01 00:00:00 

编者按 近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组织举办了首届全国海域论证海洋环评技术论坛。110余位从事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科技及管理人员首度聚首北京,围绕当前论证环评工作的热点和难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交流观点,共商对策,确定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为了让全国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者了解他们的分析和论点,我们特摘编他们在论坛中的简要发言,以飨读者。


不断完善海域论证管理制度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 于青松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洋开发活动愈加频繁,给海洋资源和环境带来的压力急剧增大,规范用海秩序,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促进用海的科学化是形势之需。
要促进用海科学化,一是要严格执行海域论证各项制度和技术标准。要认真学习海域使用论证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标准,及时掌握、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着力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活动。
二是要完善和健全海域论证体系。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快完善海域使用论证制度,强化论证的科学技术支撑,重点探索海域分类论证的思路和方法。
三是要切实提高海域论证质量。海域论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质量审查和过程控制。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把关,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是要规范海域论证报告的评审。全国要逐步统一和规范海域论证报告评审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同时,建立海域论证报告评审专家培训制度,评审专家要敢于负责任,敢于说真话,严把评审关。
五是要加强对海域论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海域论证资质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有关主管部门将通过年检、抽查、质量评估等方式,加大对海域论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严格依据《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查处发现的问题。


科学论证大规模区域建设用海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关道明
随着海洋开发活动的增多,用海项目申请不断增加,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如何从技术上保障大规模区域建设用海论证的科学性,是目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对大规模区域建设用海的论证要引入区域整体概念,将单个项目放在区域中统筹考虑,以避免难以预估的环境累积效应;其次,要不断完善海域论证技术方法,在实践中解决大规模围填海生态价值的定量或半定量影响评估等技术难点;再次,应加强对大规模用海的监督管理和后评估;最后,针对业务化工作与论证环评衔接不到位的情况,今后要有效利用日常海洋监测成果,综合评估区域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确定用海项目的具体环境要求,真正实现“以海定陆”。

从海区层面把好科学用海关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海域处处长 袁 丁
国家海洋局各海区分局作为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的桥梁,既全面掌握国家海洋政策和论证环评技术的各项要求,又熟悉海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海洋资源环境特点、当地人文情况、海域使用需求等,可从区域整体布局等方面对用海项目进行把关。实践证明,这种管理体制提高了服务效率,保障了国家级用海项目论证环评的质量。
当前,海域论证有关体制、机制以及技术层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论证评审所需经费应由第三方负责,以保证海域论证评审专家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海域论证报告书,把住用海审批关。同时,要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后评估机制。


多措施并举提升评审质量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 王健国
海域论证评审结果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合理、规范核准用海项目的最基本依据,是保障科学用海的基础,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是海域论证技术导则、规范、规程等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高;二是海域论证应突出重点、反映特征、分类管理、分类论证,对不同类型和条件的项目用海,制订海域使用分类论证技术标准。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报告书评审技术标准,切实解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产生的严重问题;三是要严格要求海域论证资质单位和评审专家,明确责任,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报告编写人责任制、评审专家责任制、报告评比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资质单位和评审单位或个人业绩档案。


海域论证应提前介入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研究员 马 毅
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特别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一般有规划、预可研、可研等各个阶段。海域论证在可研环节中相对靠后的阶段开展,这是不太科学的。海域论证在项目立项和审核过程中应提前介入,而不仅仅在最后阶段发挥“闸门”作用。
海域论证的提前介入,可以更好地保证项目用海的科学性。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并非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必须要在用海项目建设必要性、选址合理性、用海方式合理性、用海面积合理性等方面把好关。


用海审批应牢牢
抓住三大要点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处长 张 弘
针对目前海域论证报告书内容针对性不强、对问题的回答不够到位等情况,海域论证资质单位要切实提高论证报告书的质量,使海域审批实现海洋开发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要写好论证报告书,必须回答好三个问题。
一是用海合理性问题,包括选址的合理性、用海面积的合理性、围填海方式的合理性;二是用海安全性问题,具体包括环境安全性、社会安全性、经济安全性;三是用海项目审批的可行性,包括管理措施的理论可行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管理的可控性、海域论证各个环节(包括技术环节和行政审批环节)是否有明显缺陷等。

海域论证要有针对性
河北省海洋局海域处处长 于忠信
当前,海域论证海洋环评报告书的编制虽有大纲指导,但还是存在内容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论证报告书重复环评报告书内容,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海域论证不够透彻。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应各有侧重。海域论证应针对海域使用管理需求,在报告书章节和篇幅安排上,突出对项目用海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其用海面积、占用自然岸线情况、选址、用海方式和平面设计、利益相关者、用海风险、海域使用管理对策等方面的论证。
二是论证报告书机械地按照大纲编写,出现了许多用海项目根本涉及不到的内容。对此应分类指导,根据用海项目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
三是论证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应进一步完善坐标系选取、海岸线勘定、海域使用面积界定与误差控制等技术标准,重视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加强项目效益分析等。

不断创新论证环评思路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处处长 李 涛
如何妥善处理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各级海洋管理工作者面临的大课题。近年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了一条有效的保障论证环评工作质量的新路子。
福建省对论证环评最突出的创新点首先是投入近3000万元,在全省主要海湾开展围填海影响定量评估研究,并制定了全省围填海区域规划,解决了保护海洋资源环境、保障合理开发两者不能兼得这一难点问题。
其次,福建省将以往评审会议费用和专家评审费用由业主承担改为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为实现论证环评的客观公正提供了保障,实现了管理机制上的创新。
再次,为保障用海项目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监管到位,福建省利用财政专项经费,对重点用海项目实行跟踪监测监管。
最后,对不属于重点监控的用海工程,定期开展海域使用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监督大检查,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科学用海。

建立论证环评数据库
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栾维新
论证环评数据库的作用类似于一些行业标准,可以为今后的论证环评工作提供参考数据。现有的论证环评报告书、海洋资源环境监测数据、已建项目对海洋环境影响的监测数据等可以全部纳入数据库中加以管理。数据资料不但可以为论证用海面积的合理性等提供参考数据,还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定量预测用海项目对海洋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解决当前预测随意性大、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问题。建设论证环评数据库还可以为今后海洋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正确认识围填海问题
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刘百桥
对围填海问题,要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围填海有悠久的历史,是充分利用海域空间的方式之一。它本身是一个中性词,不能一提到围填海就“谈虎色变”。当前,我国围填海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围填海的速度过快,出现了很多不科学、不合理用海的现象。这些问题一方面影响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巨大。围填海同时还导致产业向海前移,给国家防灾减灾带来巨大压力,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何加强对围填海的规划十分关键,因为它将决定今后海域管理思路的调整。围填海规划应系统地考虑总量控制和合理布局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目前国家海洋局正在组织制订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的作用,可以考虑将围填海纳入该规划体系当中。具体思路是首先将岸段根据自然属性分级,建立保护体系,然后兼顾社会属性考虑开发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着重考虑总量控制问题。

滨海城市海域综合
整治要科学、合理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高工 王金坑
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改善城市滨海地带的整体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意义重大。做好海域综合整治工作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既要充分肯定用海项目建设的正面效益,也要注意项目建设的负面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为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一个客观的科学决策依据。
为避免盲目清淤损害典型的海岸景观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尤其要重视针对典型海岸景观和滨海湿地系统的综合整治。清淤疏浚是目前岸线综合整治最主要的内容,对受养殖、污水排放等人为影响较为严重的滩涂进行必要的清淤疏浚,对于改善岸线景观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很多海域综合整治项目盲目扩大清淤范围,甚至出现了“消灭滩涂”等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以致在环境整治过程中使一些本来应该重点保护的红树林滩涂、一些典型的地貌及岸线景观遭到破坏。
海岸线和滩涂的形成及发展,是长期以来自然和人类活动作用的结果。由于水动力的作用,在海岸线和海域综合整治实施后,清淤区和围填区周边海域还有可能缓慢回淤,需要重复开展整治工作,清淤、整治、回填、回淤、再整治,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过多的人工化、硬质构筑,盲目对海岸的截弯取直,将对海岸自然景观格局产生极大地冲击。海岸景观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但在一些滨海城市的海域综合整治过程中,往往不重视海岸自然景观的保护,一律采取人工构造景观的方式,一些典型的海岸景观如海蚀地貌等都在整治过程中被破坏。
滨海城市海岸线及海域的整治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导向,符合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应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方案,尽量保持海岸线原有的自然风貌,避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以保持海洋生态平衡。

让公众参与海洋
环境影响评价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高工 梅桂友
由于公众对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了解不多,加之海洋工程建设区大多无人居住,与陆上工程项目相比,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较少有公众参与。
现在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存在不重视、走形式、程序不规范、缺少意见反馈和交流等问题。
公众参与是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让公众充分了解拟建用海项目并发表意见的渠道。通过公众的参与,辨析公众关注的问题,有利于缓解存在的矛盾、制订合理的环保措施,使拟建项目能被公众充分认可,提高拟建项目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在时间上,用海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主动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的意见。在范围上,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当附有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并将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在形式上,可以采用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和公告、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用海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的程序、范围与方法,做好反馈意见的统计与分析,使海洋工程的设计与建设更加合理与优化。

优选项目方案 加强后续监管
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高工 谢 健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责任重大,评价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用海工程建设方案的比选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多方案比选、分析,找到最佳方案。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中没有正式要求评估替代方案,大多数建设项目只有一个设计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也就没有替代方案评估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多个备选方案比选,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解决工程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无的放矢的问题。
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后续监管是保证环评工作发挥最大作用的有效途径。建议审批部门发出核准意见时同时抄送海监执法部门,并附环境影响报告书。海监执法机构对环评资质单位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事项要监管到位,监督工程建设单位认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使整个用海项目有序开展,避免工程建设单位偷工减料,导致环保措施实施不到位。


环评报告应立足
最大限度保护海洋环境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洪承礼
海洋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加强评估建设方案是否结合海域特点,体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和最大可能地恢复”的设计要求。
目前,建设用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还做不到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通常是在项目用海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实际上已经处于整个决策链的末端。环境影响评价至多只能对某些细枝末节进行修补。应解决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可行性研究的互动机制,更好地体现用最大限度保护海洋环境的原则、优化海洋工程建设方案的理念。
海洋工程项目要依势而建,要遵循保护生态安全的原则,不破坏原来生态系统的生态安全。要注意保护湿地的自然属性、原有生态体系、非生态因素等,真正实现海洋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和最大可能地恢复”。


与时俱进开展海洋环评工作
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教授 杨圣云
目前,一些新型的环境影响评价方式,如战略环境评价、区域规划环境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生态评价、项目建设累积效应评价等被采用。
许多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在单一项目实施时不明显,但许多用海项目集中在一个区域的累积和叠加效应就难以预测了。因此,具体用海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不能解决区域的发展问题,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应与区域规划、环境规划结合起来。
目前,我国区域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还较少,在海洋环境风险评价和战略环境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几乎还是空白,需要不断地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使环境影响评价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新的系统科学方法的提出,环境决策支持系统、环境专家系统的理论与技术不断得以完善,利用高新技术与新方法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研究成为当务之急。特别是大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战略环境评价问题等,更需要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也将面临着一场科技革命,必须与时俱进。


大面积填海须慎重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尹延鸿
大面积填海发生在粉沙淤泥质海岸的浅滩或近岸区,对区域海洋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影响很大,值得高度重视。
首先,要研究地形、底质、海洋潮流系统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及填海后可能引起的后果。不破坏原来的海洋潮流系统、保护关键部位的地形地貌轮廓,将是保护海洋环境的关键。其次,大面积填海容易引起地面沉降,并可能增加海洋灾害的危害程度,要提前采取防止海洋灾害及隐患的应对措施。最后,必须从海洋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工程布局优化等方面进行多种工程设计方案的比选。大面积填海由于用海面积大,填海区域海洋环境及其发展演变趋势影响也大,涉及的海洋环境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同时,由于填海面积大,各种工程设计的方式和布局差别也可能差异很大,何种设计方式最优化,必须进行工程设计方案的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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