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11年度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环保类)获批

来源: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9:20:57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批复2011年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环保类)实施方案(第一批)的通知》(国海办字〔2011913号)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市的寿光市小清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和昌邑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资源生态修复项目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这2个项目总投资9925.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38万元。该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抓紧时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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