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2011年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环保类)实施方案获省厅批复
来源: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9:20:58
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下达了《关于批复2011年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则同意昌邑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能力建设与生态恢复项目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开展整治修复及保护工作。我们将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资金使用预算表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同时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该项目以保护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为立足点,以生态规划、循环经济、科学发展为总体理念,按照修复与利用并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建设思路,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修复和保护项目区植被,示范带动全市滨海湿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一致、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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