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国家海洋局党组高度关注各地海洋工作,在局领导的指示及支持下,本报今年新增“地方”版,旨在及时报道各地海洋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思路、成就、经验,解读各地涉海政策,为各地海洋管理部门搭建探讨热点问题、交流成功经验的平台。为此,本版将开设“省市政务”“沿海传真”“经验交流”等栏目。
新年伊始,我国沿海各地开始谋划海洋工作新篇章,首期“地方”版特邀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与渔业厅(局)长介绍各地2012年海洋工作思路,共同畅想蓝色2012!
在此,我们真诚希望能得到各地海洋管理部门的支持,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共同办好“地方”版。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李汪洋: 今年我们将全力做好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服务保障工作,大力推进陆海统筹,做大做强海洋新兴产业,提高海洋经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按照“五个用海”要求,加强围填海监管,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海岛保护法》,编制本省海岛保护规划,推进无居民海岛确权登记,完成海岛地名普查工作;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加大渤海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海洋环境容量研究,加强对重点污染物的控制,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依法管海,强化海洋执法监察,维护海洋开发秩序。
河北省海洋局局长王保民: 河北将加快规划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空间和资源规划体系;抓住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级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的战略机遇,探索海岛集约节约开发利用和管理新模式;完善陆海统筹工作机制,实现陆海环境同步治理与保护;围绕影响河北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在海水淡化、渔业生态修复、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完善海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依法管海用海水平,推进海监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市海洋局局长蔡明玉: 2012年我们要发展海洋经济,力促天津纳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推动市政府出台《促进天津市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建立海洋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以及陆海统筹、以海定陆的海洋污染防治体系;加大海域使用监管力度,完成新一轮《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推行《建设项目用海指导标准》;推进科技兴海,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推进海监执法维权基地建设;推进海洋法制建设,完成《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普及海洋文化知识,推动国家海洋博物馆规划建设。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 山东将继续抓好“黄”“蓝”战略规划有关任务的落实,推进岸、滩、湾、岛、海等配套规划的实施;以实施新一轮《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强化围填海管控,严格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质量管理;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实施创新平台提升、海洋科技产业化和海洋人才培育引进三大战略,适时召开山东省海洋科技大会;加强海洋行政能力建设,推进海监维权执法基地和维权执法专用海监船建设;建设“数字海洋”信息工程,加快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系统、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唐庆宁: 江苏将推进海洋经济运行与检测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海洋经济示范区;推进海域物权制度建设,力促《江苏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出台;推进海洋生态建设,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江苏省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等科技平台;推进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建设沿海重点岸段警戒潮位核定、海洋灾害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和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系统;推进海洋执法装备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大型执法船、基地和装备建设任务。
上海市海洋局局长张嘉毅: 上海将更加注重陆海统筹,推进《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以及《海岸、海岛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推进长江口系统监测和研究工作;更加注重海洋环保,加强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洋倾废管理,组织协调海洋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更加注重依法管海,开展海域使用权研究,申报实施2012年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更加注重海洋文化建设,建设海洋科普基地,开展主题日宣传、科技夏令营等活动,完成中国海洋文化系列丛书上海分册的编纂,参与韩国丽水世博会“上海周”活动筹备工作。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利民: 浙江将创新海域、海岛资源管理,完善以出让海域使用权、依据《海域使用权证书》实行基本建设管理和海域(岛)使用权交易流转二级市场建设为重点的市场化配置机制;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各项举措,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和生态修复,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实施以海洋灾害综合观测网、预警网、信息服务网和应急指挥平台、风险评估与区划为主的海洋防灾减灾“311工程”,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刘修德: 福建将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力促《福建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颁布实施;提高海域海岛管理水平,出台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配套制度,完善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实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将海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海洋生态修复建设上升为法律规定;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海洋低碳经济技术研究;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制度;强化海洋执法,实施海域海岛巡查网格化管理。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郑伟仪: 我局将推动广东海洋经济试点规划和工作方案的实施,编制《广东海洋经济地图》;开展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海洋蓝色碳汇和海洋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试点工作;探索海域使用管理新模式,开展海域使用权办理工程建设“直通车”试点;推进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重点推介60个列入全国首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海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积极配合国家海洋局开展精细化风、浪、流、潮等预警报服务;加强海洋维权执法,加强近岸海域、无居民海岛和涉外科研项目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局长张创智: 广西要坚持“五个用海”,为广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实施《广西“十二五”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坚持科技创新,提高海洋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做到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兼顾;抓好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高维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海洋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海洋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中新: 我厅将以陆海统筹、以海带陆、依海兴琼、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发展战略,提高统筹陆海规划、陆海资源、陆海产业、陆海生态环境建设、陆海管理、陆海国防六大方面的能力,实现海洋经济规模较快增长、科技水平显著增强、文化软实力建设获重大进展、生态保护不断加强四大工作目标,在凝聚共识、开发海洋、立足生态、维权先锋、创新管理五个发展方向上取得突破,重点实施围填海工程、耕海牧渔工程、大船工程、科技兴海工程、生态经济工程、强本固基工程、维权工程、文化软实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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