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发布区域建设用海管理技术规范

来源:海域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7:16 
针对沿海地区区域用海(指位于同一海湾、河口、岛屿、生态敏感区、功能区等区域内,集中布置三个或三个以上围填海建设项目的用海,规划用海面积一般不少于50公顷)数量和规模日趋扩大的新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实现依法科学用海,国家海洋局日前编制并发布了《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报告编写大纲(试行)》(以下简称《编写大纲》)和《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报告编写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编写大纲》和《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概述、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用海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方案、与相关区划、规划相容性分析、施工方案及物料来源、规划用海环境影响分析和规划实施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等八部分,对于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