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宣贯会在长岛召开
来源:船舶检验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8:45
4月1日至3日,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在长岛县召开《山东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宣贯会,宣传贯彻《管理办法》,促进我省休闲渔业的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是为贯彻《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加强休闲渔业船舶管理,保障休闲渔业船舶和人员安全,促进休闲渔业健康、科学发展,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会同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等五部门于2007年12月27日联合会签通过的关于休闲渔业船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它进一步明确了休闲渔业活动和休闲渔业船舶的定义,休闲渔业船舶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对从事休闲渔业船舶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管理,休闲渔业船舶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作业的技术条件,休闲渔业船舶船员的业务素质和确保乘客安全的措施等,它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休闲渔业船舶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本次宣贯会议采取了文字宣贯和休闲渔船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对《山东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的编写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然后对《山东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进行逐条讲解,并重点对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强调,使与会人员更好地掌握休闲渔业船舶的技术要求。随后,与会人员到长岛的休闲渔船签证点进行了现场参观学习,并登上两艘休闲渔船进行亲身体验。最后,针对全省各地开展休闲渔业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将存在的疑问和涉及到的问题提出来,进行逐个说明和解答,使大家统一了认识,统一了标准,便于执行。宣贯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省局及各分局分管港监和船检业务的负责人、基层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站港监与船检业务骨干、以及从事和拟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经营单位负责人共计70人参加了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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