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全国海事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由交通运输部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该办法有望今年出台。
据了解,随着航运经济的发展,船舶发生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相应增大。2010年3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以及部海事局在溢油防治、清除赔偿等方面出台了《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配套的规定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使防污染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国基本形成了国家级、海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码头)和船舶等溢油应急反应体系。截至目前,该体系包括1个国家级应急预案,4个海区级应急预案,9个省级应急预案,58个地市、港口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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