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
据了解,国家海洋局依托现有的海洋环境监测业务体系,通过船舶走航、岸(岛)基站及海上石油平台定点监测等方式,构建了多元化的放射性物质监测体系,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大气、海水及海洋生物等主要海洋环境介质实施放射性物质监测。与此同时,卫星遥感、海上浮标、海洋环境监测站等方式也得到了充分利用,并借此获取了大量的海洋水文动力、海洋气象等数据资料。
在深入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国家海洋局还及时组织开展了海洋放射性物质预报预测工作,根据日本核污染物泄漏情况,开展日本福岛及我国管辖海域核泄漏物的大气扩散趋势和放射性污水扩散影响预测。同时,在做好放射性物质短期综合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积极搜集整理核泄漏事故发展的最新数据和资料,结合大气和海洋环流形势对放射性污染物质长期漂移路径进行数值模拟,综合判断核泄漏事故长期发展趋势,分析评估核泄露事故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掌握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我国海洋环境的影响,国家海洋局将监测海域拓展至西太平洋范围,以掌握核泄漏区域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状况,及时监控放射性污染物的漂移扩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