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 力推养殖用海清理整治
———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养殖用海执法管理一瞥
来源:王世岗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9:20
自《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后,广西北海市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沿海渔民群众依法用海意识淡薄,“家门口海”“祖宗海”等传统用海观念根深蒂固,违法圈占海域、清理后的复圈复围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长期工作。
近年来,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认真贯彻落实海洋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清理整治,养殖用海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支队共组织全市有关涉海部门开展大规模养殖用海清理整治行动17次,先后对市区北岸海景大道沿线附近海域、西村附近海域、铁山港10万吨码头施工海域及合浦沙田附近海域、大风江西场附近海域进行清理整治,清理违法养殖场130余处,面积43000多亩,拆除围场木桩10000多根,发现并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用海设施30余宗,面积3000余亩,及时打击了“霸海圈海”“复圈复围”等违法行为,有力地遏制了违法使用海域和损害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借助其他涉海部门的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在近几年的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中,支队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边防、海警、水产、渔政、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等有关涉海部门以及当地基层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例如,在执法工作中,从调查摸底阶段,支队就紧紧依靠当地基层政府协助,查找违法养殖用海当事人并指认养殖场界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支队与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并联合下达处罚意见告知、听证及处罚决定文书,共同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共同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在强制执行阶段,支队则与公安、边防、海警、水产、渔政、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清理拆除行动。
借助北海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有力时机,全面开展海域清理整治,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开展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工作中,针对廉州湾海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多、群体性违法占海养殖普遍突出的问题,支队利用北海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契机,乘势而上,借助基层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力量,动用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对该海域环境进行了大力整治,共清理整治200多个非法养殖场,取得了投入少、社会影响大的显著效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认可和市民、游客的一致好评。
借助沿海渔民群众的力量参与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清除违法“霸海圈海”设施。
在清理整治违法“霸海圈海”工作中,支队深刻地认识到治理沿海滩涂违法“霸海圈海”行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借助沿海渔民群众的力量共同参与清理整治行动,是十分有效的形式之一。几年来,支队在每次对“霸海圈海”分子设置的违法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时,均提前发出《清理整治通告》,发动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拆除违法“霸海圈海”设施行动之中。在行动过程中,支队保护群众对养殖产品进行采收,养殖产品归参与行动的群众所有,这样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深为群众所拥护,收效十分明显。
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强力开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
在开展海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时,不仅客观上受到潮汐、天气的影响和制约,而且在人为因素方面还经常会碰到违法当事人不予配合,调查取证无法进行,行政干预等诸多困难,甚至还会受到暴力抗法、威胁和报复,可想而知,海监执法工作的艰辛和面临的压力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执法工作中,只有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才能牢牢把握海监执法工作的主动权。比如,在查处一些违法侵占私分海域清理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多次受到违法者的谩骂、污辱和围攻,仍然耐心宣传海域管理法律法规,没有与违法群众发生正面冲突。在去年以来多次利用低潮期间清理圈海木桩、标志物实际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今年又顶住多方面的压力,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抽沙船机械清理整治的强硬措施,使该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使执法工作由被动转变为主动。
近年来,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认真贯彻落实海洋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清理整治,养殖用海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支队共组织全市有关涉海部门开展大规模养殖用海清理整治行动17次,先后对市区北岸海景大道沿线附近海域、西村附近海域、铁山港10万吨码头施工海域及合浦沙田附近海域、大风江西场附近海域进行清理整治,清理违法养殖场130余处,面积43000多亩,拆除围场木桩10000多根,发现并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用海设施30余宗,面积3000余亩,及时打击了“霸海圈海”“复圈复围”等违法行为,有力地遏制了违法使用海域和损害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借助其他涉海部门的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在近几年的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中,支队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边防、海警、水产、渔政、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等有关涉海部门以及当地基层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例如,在执法工作中,从调查摸底阶段,支队就紧紧依靠当地基层政府协助,查找违法养殖用海当事人并指认养殖场界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支队与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并联合下达处罚意见告知、听证及处罚决定文书,共同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共同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在强制执行阶段,支队则与公安、边防、海警、水产、渔政、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清理拆除行动。
借助北海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有力时机,全面开展海域清理整治,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开展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工作中,针对廉州湾海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多、群体性违法占海养殖普遍突出的问题,支队利用北海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契机,乘势而上,借助基层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力量,动用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对该海域环境进行了大力整治,共清理整治200多个非法养殖场,取得了投入少、社会影响大的显著效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认可和市民、游客的一致好评。
借助沿海渔民群众的力量参与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清除违法“霸海圈海”设施。
在清理整治违法“霸海圈海”工作中,支队深刻地认识到治理沿海滩涂违法“霸海圈海”行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借助沿海渔民群众的力量共同参与清理整治行动,是十分有效的形式之一。几年来,支队在每次对“霸海圈海”分子设置的违法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时,均提前发出《清理整治通告》,发动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拆除违法“霸海圈海”设施行动之中。在行动过程中,支队保护群众对养殖产品进行采收,养殖产品归参与行动的群众所有,这样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深为群众所拥护,收效十分明显。
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强力开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
在开展海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时,不仅客观上受到潮汐、天气的影响和制约,而且在人为因素方面还经常会碰到违法当事人不予配合,调查取证无法进行,行政干预等诸多困难,甚至还会受到暴力抗法、威胁和报复,可想而知,海监执法工作的艰辛和面临的压力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执法工作中,只有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才能牢牢把握海监执法工作的主动权。比如,在查处一些违法侵占私分海域清理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多次受到违法者的谩骂、污辱和围攻,仍然耐心宣传海域管理法律法规,没有与违法群众发生正面冲突。在去年以来多次利用低潮期间清理圈海木桩、标志物实际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今年又顶住多方面的压力,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抽沙船机械清理整治的强硬措施,使该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使执法工作由被动转变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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