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三亚东锣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和《三亚西鼓岛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评审,这也是海南省通过评审的首例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该规划标志着海南省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步入规范化进程,拉开了海南省《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已用岛活动确权登记工作的序幕。
东锣岛和西鼓岛是国家海洋局首批公布的176个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其主导功能用途为旅游娱乐用岛,两岛旅游资源优势明显。
据了解,这两个规划重点包括四方面内容:明确重点保护区域为“沙滩保护区域、岸线保护区域、植被保护区域、特殊景观保护区域、人工建筑保护区域”等五大保护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对象主要包括珊瑚礁、海滩岩、砾石滩、景观石、植被景观、地质遗迹、国家大地控制点标志等;提出了开发保护的具体要求,如“禁止砍伐,禁止大规模开发建设,慎重引种岛外植物”等;明确了保护区域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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