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域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开创海域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王安涛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9:30 
本报讯 记者杨 璇报道 3月18日,全国海域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对2008年海域管理5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于青松在对2007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2008年海域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分管局领导及海域处长,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分管厅(局)领导及海域处处长,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共4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长阿东主持。
张宏声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2008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其中,要着重抓好5项工作。
第一,全面完成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软硬件建设。首先,沿海各省市要将办公用房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到位“三个到位”作为首要工作,抓好落实。其次,抓好软件开发工作,软件设计要紧紧围绕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要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搜集、使用等管理办法。今年年底,国家海洋局将对全国所有监测中心进行验收。
第二,全面落实《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转变围填海造地类工程规划、设计模式和理念。要求所有用海项目在审批时提交平面设计方案,全力推广“人工岛”“多突堤”和“区块组团”式的填海方式,能够离岸围填的,绝不允许顺岸围填。
第三,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减免管理。沿海各省(市、区)海洋厅(局)要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确保海域使用金应收尽收,足额入库。要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尽快细化、制定海域使用金减免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加快海岸线修测工作,沿海各省要会同测绘部门,尽快完成海岸线修测和报批工作。
第五,强化海岛管理。配合《海岛法》的出台,沿海各省要尽快启动本省海岛管理工作,开展调研,制定地方配套制度,待《海岛法》出台后立即进入贯彻落实阶段,实现“一部法律、一个部门、一种模式”的管理体系。
于青松司长在讲话中提出了对今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第一要务,保障国家重点海洋产业用海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严格、科学管理围填海;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海岸保护与利用、海岛开发与保护、海洋产业发展与用海需求之间的矛盾;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海域管理能力和水平。
与此同时,他还部署了今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海域物权制度建设,完善海域管理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加快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体系;改进围海造地方式,提高围填海管理水平;落实养殖用海各项政策,促进沿海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征收,严格减免,不断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长、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介绍了2008年海岛工作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海岛法》尽快出台;抓紧制定海岛发展国家政策;抓紧推进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海岛管理配套制度。国家海洋局海域勘界办公室主任高振生就海域勘界和海岸线修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年底前全部完成省县两级海域界线的勘定和海岸线报批工作。海洋咨询中心主任潘新春介绍了海域使用论证等相关工作。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厅分管副厅(局)长及海域处长均就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海域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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