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一行到国家海洋局视察工作

来源:阳 妍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9:48 
本报讯 记者阳 妍报道 3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一行到国家海洋局考察访问。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志辉对汪洋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双方就广东省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省委副秘书长葛长伟;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连增、王飞、王宏,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周茂平出席会见并参加座谈。广东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规划司、海域管理司、海洋环境保护司、科学技术司、人事司、中国海监总队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见。
会见中,李容根副省长介绍了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以及海洋管理等工作的有关情况。孙志辉局长介绍了国家海洋局的基本职责以及近年来海洋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广东省有关海洋工作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汪洋书记对国家海洋局对广东海洋工作的一贯支持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世界都开始重视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包括南北极在内的海洋空间和海洋资源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海洋以专章形式列入,国家对海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推进海洋事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汪洋强调,广东是海洋大省,海岸线比较长,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广东一定认真落实好国家海洋局对广东海洋工作的要求,努力争当全国海洋工作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在全国带个好头,这是广东作为海洋大省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广东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本着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带动新一轮大发展的要求,既要重视陆地资源的开发,也要重视海洋资源的开发,既要做好当前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要在深海生物、能源等领域多作研究,做好长远的海洋开发和利用工作。他希望,国家海洋局能继续支持广东的海洋工作,使广东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海洋工作的排头兵。汪洋书记还就海域使用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
孙志辉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取得的成绩,指出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海洋工作,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一直名列前茅,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海洋事业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七大对海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工作任务很重,我们期待着广东在海洋管理工作中继续创造新经验,为全国海洋管理工作树立一个好榜样。
对于广东海洋管理工作,孙志辉局长提出了5点建议。
一是重视和加强对全省海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广东省海洋发展的优势十分明显,应抓住优势在全国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认真作好广东海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海洋产业升级、调整海洋产业布局上狠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合理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努力为广东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是重视和加强海洋管理法规建设。广东这几年海洋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给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带来了很大压力,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的任务也很重。广东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抓紧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尽快出台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三是重视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权属管理、有偿使用三项基本制度,维护好海洋开发秩序,使海域资源使用收到最大效益。
四是重视和加强海洋综合能力建设。广东省台风、风暴潮、赤潮灾害频繁,因此,要抓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沿海地区海洋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工作的力度,开展珠江口等重点海域的环境监测和综合整治工作,给广东创建一个碧海蓝天的优美环境。
五是重视和加强海洋管理机构建设。20世纪90年代,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独立的海洋管理机构,实践证明这是在现实情况下一种比较好的海洋管理模式。希望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机构改革中高度重视和加强海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海洋工作的领导。
黄华华省长在讲话中表示,孙志辉局长对广东海洋管理工作提出的5点建议十分中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广东省近年来海洋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国家海洋局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今后工作中,广东海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在原有基础上加以完善,并尽快出台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坚决按照海域使用三项基本制度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力度;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海洋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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