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扇了中国海洋法规一记耳光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0:14:42 

如今,距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发生已近百日,可渤海湾污染的终止却像这茫茫大海一样看不到尽头。

让人感到无奈的是,眼看着迄今为止渤海最大的污染事故一天天恶化,从国家政府到众多渔民,从合作方中海油到亿万公众,除却勒令停产外,虽心如火焚却只能望洋兴叹。

这场突如其来的溢油事故,暴露出我国对于海洋污染的法律、政策以及监管等环节太多的漏洞需要弥补。当75日政府首次向公众通报事故时,我们才发现被蒙在鼓里竟一月有余;当溢出的原油污染了5500平方公里(相当于三分之一个北京),我们才发现只能对肇事方进行区区2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国家海洋局连下数道指令催促康菲排查封堵溢油源时,我们才发现我国海洋最高管理机构对此几乎没有任何人才、技术、设施储备;当损失惨重的渔民手捧着油污试图索赔时,我们才发现处于极端弱势的渔民四处碰壁、连鉴定机构都无法寻觅;当众多NGO组织纷纷起草诉状时,我们才发现在别国如火如荼的公益诉讼在我国于法无据、无法立案……

如是,所有追责方因不同的原因均被挡在局外,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十万火急的溢油污染事故会变为久拖不决的持久战,康菲却不为所动;为何事故发生两月有余,海洋局、NGO、媒体公众一致要求致歉时,康菲却不予理会;为何明知无法完成“两个彻底”要求,仍然壮着胆子提交虚假报告,康菲却不为所惧。

正如一位海洋专家所说,一直以来我国经济开发的视角都集中在陆路,几乎所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文的设立也都围绕着陆路进行。而我国整个海洋监管体系长期处于真空的状态。如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一出,渤海湾潜藏的污染问题也纷纷暴露出来,许多渔民送到海洋局的海水样品经检测却是燃料油。再如,中石化大连项目发生漏油事故,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最后竟以2000万元的投资抵消了对海洋污染的赔偿。而康菲恰恰是看出了我国海洋环保监管上的巨大漏洞,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不仅是对肇事者的震慑,也是对于海洋环境和受害者的保护。当BP在墨西哥湾出现大量漏油事故后,美国的《清洁水法》、《石油污染法》、《濒危物种法》等相关对其诉讼与处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反观我国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却只有一部早已过时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其中规定海上石油勘探开发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上限仅有区区20万元,是康菲在该油田每天收入的百分之一。

无论接下来的追责诉讼,我们能获得多少赔偿,单就海洋被污染久拖百日而不绝这点来说,我们已经输了。作为我国唯一的内海,渤海平均水深只有18米左右,自净能力很差,海水循环一次需要40多年,溢油污染对于海洋生态系统的重创只恐数十年,甚至上百年也无法完全消弭。

不过,若要从渤海漏油事故中吸取教训,建立健全相应的海洋监管体系、补偿机制,首先应从正视、积极应对这次事故开始。

渤海环保的防治目前还处于“九龙治水”的格局。按照中国海洋管理范围划分,海洋局负责海水生态环境污染,渔船、渔业污染归属农业部,商船、港口水域由海事部门负责,岸边水域由环保部管理,近岸地区则应由地方政府出面。可如今,除去海洋局在孤军作战、应对蓬莱19-3油田的漏油事故外,其他相关部门却在消极对待。农业渔政本应帮助渔民进行维权,可至今仍有大量的养殖户状告无门;部分地方招商、旅游以及经济发展分明已受波及,但政府部门却因害怕影响扩大而默不作声;司法部门面对律师状告海洋局不作为时,却是在私下劝其推迟起诉。

经逢渤海溢油事故,我们失去了一片蔚蓝的大海。但愿事故过后,我们获得更多的是法律的健全、制度的完善、体制的变革,能够建立起一整套的海洋保护,违法处罚,维权机制的体系,而不仅仅是肇事方交出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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