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黄三角”开发注重打好“环保牌”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今年以来,我市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在大力发展高端新兴产业集群的同时,切实抓好生态建设,严把项目进入关。为从基础上做好生态建设,我市将黄河三角洲地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集约开发区等,明确了各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目标及保障措施等,收到了明显成效。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对核心保护区,我市将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对控制开发区和集约开发区,合理划分农业、建设和生态用地。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实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科学划分海岸线功能,有效保护海域资源。到2015年,完成昌邑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潍坊莱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潍坊莱州湾近江牡蛎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争取新建湿地芦苇、浅海毛蚶2处海洋特别保护区。
加强生态建设。我市将扎实推进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建设、修复海岸基干防护林带,在重盐碱地区建设柽柳林示范区。搞好纵深防护林带、农田林网、护路林建设及村屯绿化,加快推进绿化示范村镇建设。深入实施以“两廊、八河、十路、十二生态片区”为重点的北部沿海生态组团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规划建设目标,林木覆盖率达到25%,寿光、昌邑基本达到生态市(县)建设标准。
加强环境保护。我市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突出抓好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建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补偿机制,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严格控制“两高一低”项目引进和扩张。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突出抓好虞河、白浪河、丹河、潍河、小清河、胶莱河污染整治,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超前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垃圾、污水等集中处理设施,使所有园区和重点乡镇的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到2015年,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1个,新增日处理能力27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我市将积极争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推广滨海区、山东海化等循环经济模式,到2015年,力争黄河三角洲地区所有市、区建成循环经济城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海水梯级利用、油盐化工产业接续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建设。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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