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9:58
2007年渔业互保工作围绕全国渔业工作大局,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互保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互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扎实工作,在部分省市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力推动下,克服了部分地区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07年,全行业共承保渔民49.8万人、渔船3.7万艘,收取互保费3.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65%和81%。互保费收入,沿海各省份大部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增幅超过50%,浙江省成为首个互保费收入突破1亿元的省份,辽宁省成为第3个互保费收入超过 3000万元的省份,江苏省成为第5个互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省份;山东省、广西区和南海区增幅超过20%。累计支付入保渔民群众经济补偿金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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