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渔业油价补助将发放1973万元

来源: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时间:2015-05-20 20:17:31 
9月5日,商报记者从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省下达东方市去年渔业油价补助清算资金共1973多万元,在东方登记注册,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可获得此次渔业油价补助。
据悉,依据2008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分配方案的标准,“三证”(即“船舶检验证、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齐全,按各类型的作业方式标准的百分率计发。东方各种作业类型渔船的补贴标准分为围网作业渔船533元/千瓦;刺网、钓业和笼壶作业渔船450元/千瓦;张网、其他作业渔船233元/千瓦;编外渔船和“三证”不齐全的渔船,按同一作业类型“三证”齐全有效渔船的补贴标准的30%计发补贴,即拖网、围网作业渔船为160元/千瓦;刺网、钓业和笼壶作业渔船为135元/千瓦;张网、其他作业渔船70元/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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