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监天津总队力抓四大重点工作

来源:韩玉峰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0:13 
新春伊始,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积极筹划新年度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力争今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总队长吴树军介绍,他们今年将着力抓好四大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海洋执法监察体系,提高海监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为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一是深化执法工作机制改革。在中国海监总队指导和帮助下,深化海监执法工作机制的改革,积极适应海洋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适应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配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地方海洋法规的立法工作,为地方法规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加强对外沟通联络,积极借鉴兄弟省市海监队伍执法办案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全面建设水平。
二是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保护海洋环境,为实现天津滨海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首先,以开展“海盾2008”专项执法为契机,继续加大海域使用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海域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的不良现象,促进用海单位和个人科学开发利用海域,实现对海洋资源最大限度的保护。其次,继续加大海洋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监督相关单位和个人按标准向海洋排放和依法向海洋倾废。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案件。积极配合自然保护区支队,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工作,规范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三是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以连续4年被评为天津市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打牢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大力加强海监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海监精神,用海监文化凝聚人心,用海监精神鼓舞士气。严格按照准军事化队伍建设的要求,实行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展示中国海监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成为中国海监的文明窗口。
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天津市海洋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科技创新,注重人才培养。一方面,加强与海洋科研部门的交流,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投入,提高海监执法装备器材和取证手段的科技含量,推动海监执法工作向高层次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海监骨干力量的培养,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分批选送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到科研院所或高校进行短期培训,定期进行工作岗位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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