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畅谈海洋热点问题

抓住重点破解海洋发展难题

来源:钱秀丽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0:15 

春天的约会如期而至。两会伊始,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更加忙碌了。参加会议、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撰写和修改提案……即便如此,他在百忙之中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认真解答公众关心的海洋热点问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还要以提案形式,将一些难以解决的热点问题反映上去,以期尽早破解海洋发展难题,推动海洋事业再上新台阶。

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是当务之急

我国是海洋大国。但是由于“重陆轻海”观念由来已久,民众的海洋意识普遍比较薄弱,成为建设海洋强国的严重障碍。究其原因,从国家层面上说, “海洋”在我国根本大法中缺失,在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中也没有明确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从社会层面讲,社会民众对海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海洋的科学利用、依法利用意识不够;海洋环保意识非常薄弱;海洋教育、海洋基础研究滞后。“观念落后”将使我们面临在“海洋世纪”再次失去难得历史机遇的危险。
在孙志辉局长的“治海方略”里,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占了很大的篇幅。就在不久前刚刚闭幕的全国海洋厅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他提出要“努力推进以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为核心的海洋文化建设”。孙志辉局长告诉记者,增强全民海洋意识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重视并采取行动。他建议,国家成立由宣传、海洋部门牵头,教育、文化、青年、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涉海部门、社科部门组成的全国海洋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具体可行的措施,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切实提高全民海洋意识。

海洋法制体系亟需进一步完善

海洋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制订和出台一部统领全局、体现我国海洋战略、确立我国海洋基本制度和原则的海洋基本法,一直是包括海洋领域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极为关注并长期奔走呼吁的问题。对此,孙志辉局长表示,从我国未来发展全局看,建设海洋强国,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的转变,需要尽快出台我国的海洋基本法。
他接着从国际、国内、法律体系三个层面分析了立法的必要性,并指出从国际上看,世界各主要沿海国纷纷将发展海洋事业列为国家战略,并制定本国的海洋政策和法律制度。我国如果没有一部统领全局和体现本国海洋战略的基本法,在处理海洋国际争端和参与国际海洋事务行动上会因缺乏法律依据和战略指导而显得被动。从国内发展看,我国海洋事业已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围绕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所形成的关系已远远超出行业部门和沿海地区的范围,亟待出台一部综合性的海洋基本法予以规范。从海洋法律体系看,我国海洋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此外,2008年国家海洋局还确立了“以推动出台《海岛保护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海洋管理法制框架”的目标。对此,孙志辉局长建议国家把海岛作为一个单独的区域和问题从战略的高度给予关注,加快海岛立法进程,在我国建立集中、统一、有效的海岛综合管理体制,对海岛生态、资源环境等的开发和管理进行统一考虑,建立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规划制度,积极引导海岛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促进海岛的可持续发展。


要在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下功夫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沿海地方政府发展海洋经济的积极性很高,海洋经济发展迅猛,并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与此同时,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海洋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孙志辉局长颇为忧心地说。
“要解决这些问题,保障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结合海洋经济发展实际,尽快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更加具体的海洋产业发展政策。”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孙志辉局长建议,要采取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力,促进传统海洋产业走上集约化发展道路,推动新兴海洋产业迅速发展;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沿海地区海洋产业同构;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孙志辉局长接着补充说,发展海洋经济还要注重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应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科技工作是国家海洋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他建议,今后要确立科技兴海在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新时期的科技兴海,应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国家应重视财政资金对科技兴海的投入引导作用,着力营造一种有利于海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发展环境,包括人才、技术市场、资本三个方面的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建设。

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是大势所趋

作为海洋大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但是,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逐步增加和海洋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和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孙志辉局长指出,要针对目前国际海洋管理的新趋势及我国海洋的生态环境现状,加强对新一轮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研究,特别是要在总结现有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的基础上,协调所有相关涉海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战略总体规划,达到以海洋生态系统统筹协调管理提高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系统功能,促进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谈及海洋环境保护问题,孙志辉局长还重点提到了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渤海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他指出,从当前形势来看,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与法规缺乏,对渤海区域环境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迫切需要加快渤海区域立法进程。孙志辉局长建议,要在借鉴国际区域环境保护立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制定渤海区域性环境保护法。在区域环境法框架下,建立协调、统一的渤海综合管理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区域海陆一体化综合开发规划和环境保护计划,以法律形式规范沿海地区、相关管理部门的经济与环保行为。

执法监察能力有待提高

中国海监是在国家海洋局领导下,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职能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目前,中国海监已建立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制度,以海域管理和海洋环保执法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也开创了新的局面。
但是,中国海监执法监察工作尚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如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还不够,船舶飞机数量不足、装备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孙志辉局长建议,国家应对维权战略进行研究,作出长远规划,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海洋权益维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海洋维权能力建设,提升巡航监视与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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