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海水域污染明年起全面整治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16 

从明年起,我市将对全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经市政府批准的《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近日公布。
综合整治陆源和海源污染

《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提出,本次综合整治对象为陆源污染和海源污染,重点为陆源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

通过综合治理,至2010年末,安海湾基本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泉州湾基本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他海区继续保持现有清洁水平。污染相对较轻的坝头溪、菱溪、阳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10%以上,污染严重的加塘溪、林辋溪、大盈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40%以上,寿溪、后店溪、梅塘溪入海口悬浮物浓度削减98%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60%以上;城东片区、东海片区、泉港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惠安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泉港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惠安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721.21吨,氨氮削减147.91吨;入河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4126.01吨,氨氮削减579.26吨;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得到全面推进;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形成覆盖沿海各县(市、区)的环境监控体系。

整治内容分九类

《方案》提出重点整治的海域为安海湾、泉州湾南岸;重点整治的溪流共9条:林辋溪、安东排污渠、加塘溪、下宅溪、大盈溪、港塔溪、后店溪、梅塘溪、寿溪。

整治内容分为九大类:建设、完成城市及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和设施;对分散的污染源实行截流截污,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完善工业污染源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保证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河道清淤、疏浚;安海湾清淤、疏浚;逐步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建设;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制订泉州市浅海滩涂水产养殖规划,合理发展海洋生态养殖;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工程主要是与安海湾、泉州湾南岸、林辋溪等重点整治海域、流域相配套的整治工程。整治目标分为两个阶段。2007至2008年为第一阶段,2009至2010年为第二阶段。

200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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