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赤潮通报制度

来源:记者 吴修安 通讯员 马学信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23 

我省将建立赤潮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在赤潮、风暴潮、台风等灾害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采取相应的管制与防范措施,建立海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轻赤潮等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

据了解,由于大量氮、磷等营养物质排入近岸海域,引发海水富营养化,并导致赤潮频繁发生,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今,我省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20多起,经济损失数亿元。

我省赤潮、风暴潮、台风等海洋灾害的防治和减灾工作,要建立由省海洋与渔业、环保、质监、卫生、工商、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海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灾害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采取相应的管制与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轻赤潮等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

按照“及早通报、防控并举”原则,建立赤潮信息通报制度。省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及时获取赤潮发生地点、范围、赤潮生物种类等信息后,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报告。

200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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