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20:49:54
山东省是渔业主产省,渔业在发展农村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年全省水产品产量783.8万吨,占全国水产品总量的14.6%;渔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3%;水产品出口创汇39.7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水产品和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的37.2%和31.2%.多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农业部关于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狠抓制度机制建设、水产苗种质量、健康养殖生产、标准化生产、质量监督执法和普法宣传培训“六大重点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我厅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省、市、县三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依法先后制定出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应急管理等九项规章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日趋规范。每年初与全省16市局一把手签订了《2011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质量安全责任。
(二)严格许可制度,严把源头准入门槛。制定了《山东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全省完整统一的苗种场数据库,严格苗种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强化苗种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规范苗种生产的各项行为。依法对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1322家苗种场发放了苗种生产许可证,领证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苗种管理办法》,对向天然水域增殖的苗种进行全面检测,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增养殖和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关。
(三)强化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健康养殖。一是严格“五项制度、两项登记”,对260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养殖生产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建立了215家省级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区(场);三是完善渔业病害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病害监测,及时掌控疫情;四是加快渔业组织化建设,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400家,入社成员1.4万户,实现了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运输销售等,提高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完善标准体系,扎实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制定完善各项生产技术规程,对200多项标准进行了修订,全省制订水产品生产、储运、药残检测等地方标准155项。编制印发简明生产技术规程100多万份,有效指导了生产;加强标准化示范推广,规划建设科技含量高的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87处,共30.2万公顷,占养殖面积的44%.针对贝类产品实施特殊监管,开展了卫生监控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已完成划型1.75万公顷;加快推进认证登记工作,认定无公害产地612个,27.5万公顷,占养殖总面积40%.认证产品1212个,99万吨,占养殖总产量26%.7个产品通过地理标志登记,登记保护面积 157万公顷。
(五)强化监督抽检,狠抓质量监督执法。2008年以来,共安排各类抽检60多批次,监测样品4576个。在去年抽检中,我省苗种、产地产品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3.7%和97.6%,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质量执法,在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中,始终坚持省级渔政一线执法,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阳性样品执法率100%.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按照省政府“思想上再重视、领导上再加强、责任上再明确、措施上再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水产品消费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我厅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省、市、县三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依法先后制定出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应急管理等九项规章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日趋规范。每年初与全省16市局一把手签订了《2011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质量安全责任。
(二)严格许可制度,严把源头准入门槛。制定了《山东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全省完整统一的苗种场数据库,严格苗种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强化苗种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规范苗种生产的各项行为。依法对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1322家苗种场发放了苗种生产许可证,领证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苗种管理办法》,对向天然水域增殖的苗种进行全面检测,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增养殖和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关。
(三)强化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健康养殖。一是严格“五项制度、两项登记”,对260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养殖生产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建立了215家省级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区(场);三是完善渔业病害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病害监测,及时掌控疫情;四是加快渔业组织化建设,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400家,入社成员1.4万户,实现了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运输销售等,提高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完善标准体系,扎实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制定完善各项生产技术规程,对200多项标准进行了修订,全省制订水产品生产、储运、药残检测等地方标准155项。编制印发简明生产技术规程100多万份,有效指导了生产;加强标准化示范推广,规划建设科技含量高的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87处,共30.2万公顷,占养殖面积的44%.针对贝类产品实施特殊监管,开展了卫生监控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已完成划型1.75万公顷;加快推进认证登记工作,认定无公害产地612个,27.5万公顷,占养殖总面积40%.认证产品1212个,99万吨,占养殖总产量26%.7个产品通过地理标志登记,登记保护面积 157万公顷。
(五)强化监督抽检,狠抓质量监督执法。2008年以来,共安排各类抽检60多批次,监测样品4576个。在去年抽检中,我省苗种、产地产品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3.7%和97.6%,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质量执法,在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中,始终坚持省级渔政一线执法,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阳性样品执法率100%.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按照省政府“思想上再重视、领导上再加强、责任上再明确、措施上再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水产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