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制定专业渔民渔村优先用海项目资金公示制度
来源: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0:59:26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专业渔民渔村优先用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专业渔民渔村优先用海项目资金公示制度。
该制度要求:一专业渔民渔村优先用海项目资金公示制是指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公布项目和资金有关内容,以接受项目社会监督的制度。二公示制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公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指导和监督项目乡镇、村组做好项目申报阶段的公示。四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应实行公示制。五公示的方式主要采用在项目区内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也可采用印发简报、宣传单或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六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楚规范的要求,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七申报审批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20天,项目实施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10天,竣工验收阶段的公示应至少保留3年。八各阶段的公示都应注明对公示内容的质询、举报渠道,如电话、信箱和联系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