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烟台市老龄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设立“烟台市老龄事业好新闻奖”,每年举办评选活动。
2011年度烟台市“老龄事业好新闻”评选共设文字、广播、电视、摄影四类,符合参评资格的新闻单位在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委员会将根据作品的不同参评项目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烟台市设立老龄事业好新闻奖,旨在进一步调动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宣传工作渠道更加畅通,营造促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文明和谐建设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