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海洋经济实力较强、辐射服务功能突出、空间资源配置合理、科教文化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发挥先行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
《意见》明确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包括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工作推进经费,海岛科技型创新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加强信贷资金支持、设立由政府引导的海洋产业基金等。《意见》还就加大水、土地、能源、海洋资源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快科技创新、加大人才支撑、加强生态保护、加快涉海项目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宁波市将建立象山海洋(海岛)综合开发试验区,在对外经贸合作试验区建设、海洋文化示范区建设、滨海休闲旅游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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