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大举措建海洋生态文明

来源:汤忠民   发布时间:1900-01-01 00:00:00 
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那么,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如何落实党中央的决策,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呢?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刘修德。
“福建是海洋大省,海洋生态文明事关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对外形象、品牌效应和发展质量。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海洋系统要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着力点放在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着重解决海洋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及修复、海洋灾害预警报等重点问题。”刘修德如是说。
刘修德告诉记者,当前,福建省将以项目为载体,重点开展以下8个方面工作,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趋势性海洋环境监测。对全省13个主要海湾,每月进行1次~2次的高频度、多要素、多站点的监测,分析评价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布主要海湾海洋环境质量通报,供各级政府决策参考,并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二是大力整治重点涉海工程。选择67个重点涉海工程,对不同要素进行监视监测,以掌握、了解并及时纠正减轻涉海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损害,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三是认真组织海漂垃圾整治。与当地环保、建设等部门联合,在海滨和部分近岸海域开展海漂垃圾治理。积极组织海洋环境联合执法,落实沿海市县整治海漂垃圾工作责任制,组建海上保洁队伍,及时清理海上垃圾,改善海洋环境。
四是开展污水处理试点工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选择污水排海问题比较严重的福安市白马港作为试点,目前已投入32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福安市政府已开始着手计划,用2年的时间,投资6000万元,铺设污水管网90公里,建造配套污水处理厂,分区分段对白马港沿岸修、造、拆船厂的生产、生活污水实行达标排放。
五是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机制。组织厦门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结合全省海湾数模和环境研究成果,制定泉州湾、罗源湾海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提出并实施海湾污染物总量控制分配原则、方法及削减方案,率先在全国建立起海湾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及运行机制。
六是着力治理渔业用海环境。对宁德三都澳、沙埕港和福州罗源湾、莆田南日岛等主要海域的网箱养殖区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网箱、渔排生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上岸处置;组织保洁队伍,定时打捞海漂垃圾;规范养殖用药和投饵,推广配合饲料,减少鲜活饲料投放量,改善养殖区海洋环境质量。
七是实施封岛栽培。在沿海选择了10个生态状况良好、具有保护价值的无居民海岛,设立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通过海洋执法,对保护区海岛及周边3海里~5海里内的海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保护海岛生态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指数。
八是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选择生态遭受破坏较严重的泉州湾作为试点,于10月份正式启动对6个污水集控区排污口的在线监控。下一步,计划用3年时间整治受污滩涂,人工种植红树林2平方公里,清除米草0.7平方公里,增殖放流一批鱼、虾、贝苗种,逐步修复和改善泉州湾海洋生态环境。整治泉州湾渔港、海滨沙滩海漂垃圾,清理整顿非法占用滩涂水域,还给当地一个洁净的海洋环境。
据悉,该省计划用3年的时间,投入近3000万元的“海洋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已全面启动,期待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海洋生态平衡的“海上福建”将展现在海峡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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